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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集团严管建设项目试运行安全
文章来源: 烟大船票网 发表时间:2011-06-18

大连港集团严管建设项目试运行安全

      随着大连港集团发展步伐加快,大批港口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日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连港集团严格加强对港口生产建设项目试运行的安全管理,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安全的情况将纳入集团考核细则,发生事故将按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严格查处。

  对于建设项目试运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安全部门进行详细界定,要求其码头、仓库、堆场、道路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必须按批准初步设计的内容建成;主要装卸设备通过性能考核,达到设计要求;港池、航道和导航、助航设施具备设计船型进出港和靠离码头的条件;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保证按期投入使用;供电、供水、通信工程及集疏运条件基本适应泊位投产的需要;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和环保设施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试运行;各个合同段交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港口工程试运行期最多不超过一年,经批准方可延长试运行期。

  大连港集团要求,建设项目在试运行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风险辨识、控制措施。在首次试运行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要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为确保试运行过程顺利进行,防止事故扩大和漫延,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试运行期间,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大连港集团严管建设项目试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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